为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构建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保障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推进,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打造和谐平安校园,9月18日,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举行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聘任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东关派出所所长姚小龙同志为洛阳市第四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聘期三年。在操场上,姚小龙阐述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有哪些行为表现”“校园欺凌会不会构成犯罪”“我们应当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问题。他创设情境,并以学生们身边的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宣讲通俗易懂,教育性强,震撼力深。现场气氛既严肃认真,又热烈活泼,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他充满激情的演讲赢得了现场师生的阵阵掌声。法治教育是学校教育安全的守护网,应充分发挥“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教育辐射作用。洛阳四高将在法治副校长姚小龙的指导下,继续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着力构建“预防为主、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与法治工作新格局,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